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计划的通知 京教计〔2014〕6号
有关市属高校:
根据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,为推动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,提升本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重心,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继续深造的渠道,构建高等教育“立交桥”,2014年我市继续开展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工作。现将2014年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各校要不断完善推荐选拔程序,在推荐、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按照高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的要求,做好我市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的相关工作。
二、各校要严格执行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计划,未经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。
三、各校不得在其他类型招生过程中以高职升本科为名义进行虚假宣传、不实承诺、招揽生源。同时严格执行学生学费标准,不得借“专升本”名义进行高收费、乱收费。
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2014年3月17日
附件下载:
1、2014年市属高校优秀高职毕业生升本科招生计划表